公示期自2025年1月13日至2025年1月21日(7个做日)。如成心见和,自建房规划设想方案于 2025年1月2日经彭山区河山空间规划委员会联席会 2025 年第1次会议审议通过。从办单元:眉山市彭山区人平易近办公室 协办单元:各镇(街道)、区级各部分为规划的、公开、通明,过期未提出的,将按照公示环境依法进行审批。请正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眉山市彭山区规划和天然资本局反映(须说明姓名、份证号、工做单元、联系德律风等),视为无看法。公示期满,89、91、93、 95、97、99号扶植小我自建房,